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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立法审查修改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
|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7-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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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组织机构代码的管理,保障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使其尽快纳入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2007年11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政策法规司在浙江省杭州市组织召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立法审查修改座谈会。来自浙江、湖南、山西、上海、重庆、青岛等省(市)质监局法规处及浙江、江苏、陕西、湖北等代码机构的2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刘兆彬司长、法规一处李明刚处长、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顾迎建主任、事业管理部张冬青主任及浙江省质监局唐全东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上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刘兆彬司长强调,组织机构代码工作非常重要。组织机构代码是市场经济制度的社会监管制度的必要条件、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手段、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对其立法,非常必要,极为迫切。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顾迎建主任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组织机构代码立法的情况。 浙江省质监局唐全东副局长介绍了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发展情况。 会上与会代表围绕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含义,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体系,办法的调整范围等问题展开讨论,并就《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逐条、逐句、逐字进行研究、修改,以保证立法质量。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拟于近期提交国家质检总局局务会议审议后,争取2007年底以总局令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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