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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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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是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并依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由各级代码主管机关(技术监督部门)为每个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政机关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赋予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符合国家关于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的法定代码标识,在赋予代码的同时采集了该单位相关的公共信息,其主要信息项均按信息分类标准规则标引了分类代码。这样,每一个代码不仅代表一个唯一的单位,而且这些以统一代码为特征的标准信息单元经技术处理后,输入计算机,形成分层级的代码数据库,为政府运用该代码实施宏观管理和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了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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