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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海洋经济科技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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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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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着力提升海洋经济的自主创新和综合开发能力。与省科技厅联合共建浙江省海洋经济研究院,为尽快启动研究院筹建工作,建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做好有关筹备工作。从2006年起分三年投入2000万元,专项用于浙江省海洋经济研究院建设。
二是努力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建立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特别是研发资金的投入,同时市财政也将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条件建设的投入。
三是建立和完善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激励机制。根据《舟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坚持两年一次的科技进步贡献奖和一年一度的科技进步奖评奖工作。从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建立舟山市海洋科技自主创新专项奖励资金,鼓励科学技术创新,以进一步调动该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学技术起步和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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