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欧盟将从今年6月份起禁止进口含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 |
|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6-03-24] |
| [大 中 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
| |
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毒有害物质指令》(简称 RoHS 指令)实施日期日益临近,欧盟只会允许在今年 5 月底之前进口含有上述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从 6 月份开始就将禁止进口。届时,如果不符合规定的电子电气设备出口到欧盟,将被视作违法行为而予以追究。
RoHS 指令规定: 2006 年 7 月 1 日起,禁止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 6 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投放欧盟市场。到 2005 年年底,欧盟成员国已经将 ROHS 指令转化为本国法律并准备付诸实施。 RoHS 指令所涉及的产品类型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 IT 及通信技术设备、娱乐电子设备、照明设备、电气电子工具、玩具及体育休闲设备、医疗设备、监控仪器和自动售货机等 10 大类,涵盖我国 200 多个海关税号项下的产品,基本属于我国强势对欧出口的机电产品。机电产品在我省出口贸易中占重要份额,据海关统计, 2005 年我省机电产品出口额为 302.62 万美元,占贸易总额的 39.4% 。
由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已于 2006 年 2 月 28 日正式颁布, 2007 年 3 月 1 日施行。这项被称为“中国的 ROHS ”的法规的正式出台,意味着不仅出口企业要面对包括 ROHS 指令在内的相关环保要求 ,国内生产企业也要面对类似的环保要求。
鉴此,我中心再次提醒相关企业,积极应对 RoHS 指令以及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实施。
|
|
| [大 中 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
| 上一条: |
| 下一条: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