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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给医院处方加上条码 保障安全用药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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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处方是真是假,在医院里可能容易辨别,但拿到社会药店去购药,却未必能分辨真伪。在处方单上增加条码,有利于对处方药的管理,方便群众合理用药。

    随着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推行,如何保证流向社会药店处方的真实性、出现问题后的可追溯性,成为安全用药的一个盲点。零售药店没有执业医生签字笔迹留存,无法知道该处方是否为执业医生所开具;在处方的设计上,没有开处方医生的联系方式,一旦零售药店的药师配药时发现问题,也无法及时与医生联系;此外,部分医院内部存在空白处方的管理漏洞,非执业医生也可以拿到,有可能会冒充医生笔迹开药。

    已经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中要求,药师调剂处方时要做到“四查十对”,逐项检查包括处方的正文、后记、用药的适宜性等,发现问题有权要求医生修改或拒绝发药。但是,这项要求在零售药店未必能执行到位。

    但是如果处方加上二维条码,情况就会发生转变。在处方的设计上增加条码,条码中可包含处方来自哪家医疗机构、科室、医生,并显示医生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处方的唯一性、真实性以及发生问题后的可追溯性。这样,通过扫描条码就可以及时辨认处方的真伪,一旦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便于药店和医患联系;另外,增加条码也能加强医院对处方的管理,减少或杜绝大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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