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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2008年浙江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建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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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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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质标发〔2008〕42号 关于征集2008年浙江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检验机构,省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58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和规制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体系,我局特向社会公开征集2008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建议。征集方向如下: 一、对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具有重大提升和导向作用的标准,重点方向是高效生态农业、新材料、新能源、以及具有较好产业化前景的专利转化成果或重大科研项目(国家、省部级)总结推广成果等。 二、对我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标准,重点方向是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等。 三、对我省构建和谐社会、完善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具有重要规制作用的标准,重点方向是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等。 四、对我省提升服务业水平具有重要引导作用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标准,重点方向是现代物流、交通运输、旅游、社区服务、信息服务、商贸服务等。 五、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成果的转化及其先进检验检测方法等基础性标准。 请各单位于2008年2月28日前将《浙江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建议表》(见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其标准草案(一份)报送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郑勤,联系电话:0571-85025917,传真:85024623, 联系地址:杭州天目山路222号,邮编:310013, 电子邮箱:zjbz@vip.sina.com。
附件:浙江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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