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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资源和检验需求调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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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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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质评发〔2008〕72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属相关检验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工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体系的通知》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浙质评发[2005]214号),经研究,省局决定开展全省质监系统食品检验机构资源和检验需求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省、市、县级开展食品项目的检验机构和食品企业。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情况、检测能力、人力资源、检验仪器设备、资质、资产状况(附表1)以及食品企业情况、当前检验需求(附表2)等。
三、调查方式
1、本次资源调查工作由省局统一组织协调,各市局相关处室负责本辖区食品检验机构资源和食品企业的调查部署和资料汇总工作。
2、各食品检验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填报资源调查表(表格可从www.cnca.gov.cn政务网上下载)后,与电子版本一并上报各市局。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局领导应高度重视,工作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好本辖区内的调查工作,确保不遗漏,并在3月10日前对辖区内食品检验机构和食品企业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后,以电子版本形式分别报省局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处和食品处。各单位在资源调查或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合格评定监管处和食品处联系。联系人:包玮、金贤;联系电话:0571-85023573,85126007。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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