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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时间安排表的通知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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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计量测试学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有序地开展计量检定人员的培训工作,现将“2008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时间安排表”(附件1)和“计量检定人员培训须知”(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08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
  2、计量检定人员培训须知
 
                                        浙江省计量测试学会
                                        二00七 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2008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
办理申请、交费手续时间
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误差理论)
专业理论
培训时间
专业操作
 
备注
培训时间
考试时间
1月21日
22日~23日
24日上午
24日下午开始
详见计量检定员培训项目表
专业培训由专业老师安排
3月17日
18日~19日
20日上午
20日下午开始
4月21日
22日~23日
24日上午
24日下午开始
5月19日
20日~21日
22日上午
22日下午开始
6月23日
24日~25日
26日上午
26日下午开始
7月21日
22日~23日
24日上午
24日下午开始
8月18日
19日~20日
21日上午
21日下午开始
9月22日
23日~24日
25日上午
25日下午开始
10月20日
21日~22日
23日上午
23日下午开始
11月17日
18日~19日
20日上午
20日下午开始
12月22日
23日~24日
25日上午
25日下午开始
   
  注:1、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培训、复查考核等,其余时间恕不接待;
  2、培训、考试地点:中油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古荡湾塘苗路2号)
  3、培训、考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将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上通知〔登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首页(www.zjbts.gov.cn)→“计量监督”→计量处“通知公告”→“浙江省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复查)情况表〕,请及时查询。
 
 
附件2
 
                 计量检定人员培训须知
 
请仔细阅读本须知后认真填写《计量检定人员考核(换证)申请表》。此表一式二份(办理申请手续时现场领取)。
一、申请
(一)、申请考核需递交:
1、首次申请者:
(1)、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2)、免冠25.4mm(一寸)近照(彩色)二张。
2、申请增项、复查者:
(1)、《计量检定员证》原件(请注意保留复印件);
(2)、免冠25.4mm(一寸)近照(彩色)一张。
(二)、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每月第四周的周一,具体时间见“2008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1);
                    地点:中油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古荡湾塘苗路2号)
(三)、申请有效期:
              申 请的项目须在申请次月5日前完成考核。如遇特殊情况,应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手续。到期未考,视为自动放弃,所缴费用不再退还或留存。
二、培训、考试
(一)、培训项目:
具体见《计量检定人员考核项目表》。每次申请限报2项(同一专业老师授课的项目除外)。
(二)、培训费用:
初次申请及增项的培训费均为每人每项500.00元,规程宣贯300元/项,项目划分以规程名称/代号为准。
(三)、计量基础知识培训、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每月第四周的周二、周三两天
上课时间:8︰30—11︰30,13︰30—17︰30;
考试时间: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上午8︰30—10︰00(闭卷);
(四)、专业(                理论、    操作)培训、考试程序及时间:                   
办完申请手续后,凭操作考核委托书去主考老师处办理专业培训、考试事宜,培训、考试日程由专业老师安排。专业培训教材及检定规程由专业老师提供。
(五)、考试科目:
计量检定人员考试分为计量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误差理论)、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三部分,成绩全部合格后,才能取得所申请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
三、到期复查
    根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技监局量发[1991]376号)规定,计量检定员证书有效期为5年。持证者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单位提出复查申请(申请时间详见附件1)。复查按照全国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进行,当计量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如计量检定规程或规范重新颁布),计量基础知识、计量专业知识、计量技术法规等须重新进行考核,。经复查合格的,可延长5年。
四、成绩查询
次月28日起省考核办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公布考试成绩。
五、领取证书
    考试合格者凭申请表第二联到省局大院(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东大门行政办事大厅1号窗口领取证书,证书费:20元/项。
六、其它有关事项:
1、计量基础知识考试必须凭本人身份证进考场
2、自带开方功能计算器;
3、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考试不合格者,在次月给予一次免费再培训和补考的机会。
5、浙江省计量检定人员网上信息(包括计量检定人员考核项目表、培训时间安排表、考试成绩)查询步骤:1、登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首页(www.zjbts.gov.cn)→2、 “计量监督”→3、计量处“通知公告”→4、 “浙江省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复查)情况表”附件。
七、不尽事宜咨询电话:0571-85021199、85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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