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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局罚没物品处置工作实施“三关”管理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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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拍卖前审核。审核罚没物品的品质特征是否可以拍卖和罚没物品的时限特征是否符合要求,具备上述两项要件的罚没物品,须经执法科室提出申请,经局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方可向法定的拍卖机构提出委托申请。
二是拍卖中监督。监督对拍卖物品的价值评估是否公正、真实,防止故意压低拍卖底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监督拍卖机构是否在规定的媒体上,提前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标的名称、拍卖时间、地点、竞买人条件以及罚没物品存在的品质瑕疵等;参与公开拍卖现场会,监督拍卖现场是否公平、公开组织,监督竞买人是否符合竞买资格,防止拍卖各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操纵竞价。
三是拍卖后跟踪。为了真正监控了解罚没物品拍卖后的流向问题,防止违法物品再次危害社会,对于大宗拍卖物品的处置现场,只要条件允许,拍卖机构和质监部门均要派员监督,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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