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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质监系统启动质量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万人培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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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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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全省系统以饱满的精神,高昂的斗志,齐心协力,高举“以质取胜”旗帜,推进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全力以赴,打了一场漂亮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殊战役,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但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这场特殊战役并非只是一场“突击战”,更是一场“持久战”。
为此全省质监部门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省委的“两创”战略,紧密围绕浙江经济发展和“树创”主题实践活动要求,“优服务、严监管、强素质、上水平、争一流”,追溯质量安全问题源头,积极开展“三个面向”的质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提高企业最高管理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这一重点,把质量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与履行质监职能相结合,把质量安全法制宣传与服务相结合,把质量安全法制宣传与企业的需求相结合,实现“百、千、万”的目标,即举办百场民主恳谈会,走进千家企业,开展“万人培训工程”,强化“三主”意识:
(一)面向生产企业,强化企业法人是安全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意识;根据不同行业的企业法制需求,质监系统各相关业务处室有针对性地“狠抓一个源头,维护三个安全”,加强对企业的最高管理层进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及健康安全类产品质量专业法方面的培训和宣贯,每年企业“一把手”学法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建立有效的企业质量诚信体系,积极宣传推广“百姓安康重于泰山,质量信用人人有责”的质量诚信理念。通过建立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记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质量诚信电子档案,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在食品和安全类产品生产企业中开展质量安全守信承诺活动;实施质量违法“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全社会都来关注质量诚信,维护质量诚信。
(二)面向系统,强化质监系统是安全质量问题监管的主导意识;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各市县局和各直属单位党委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学法活动;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采用“执法技能大比武”、评比“学法用法模范个人”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等方式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面向民生,强化人民群众识假打假的主动意识。坚持质监部门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构建“大普法”工作的“合力”格局。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纪念世界标准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等时机,在人流较为集中的社区设点开展质监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面对面为消费者进行食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质监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宣传、咨询,受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解答疑难问题。以乡镇质监站为基点,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组建一些灵活多样的各类法律服务人员、法学专业学生、离退休干部及文艺工作者等组成的法律志愿者队伍,组织乡镇宣讲员、联络员,举办巡回法制讲座,开展进村入户宣讲,广泛进行质监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乡镇质监员在农村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农民维权、民主法制建设中的指导、服务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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