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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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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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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金华市质监局组织对全市配装眼镜产品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查35批次产品,合格30批次,批次合格率85.7%。从抽查结果看,具有一定规模的眼镜店产品质量较好,本次抽查不合格的5批次配装眼镜产品均为较小企业生产。本次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是:
1.顶焦度偏差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合格主要是由于加工员操作失误,镜片规格取错,而检验员又没有把好关造成的。该项不合格的眼镜非但起不到矫正视力的效果,反而会对眼睛造成伤害。属严重不合格。
2.柱镜柱位偏差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合格主要是由于加工后的眼镜柱镜轴位已偏离处方的要求,该项不合格的眼镜非但起不到矫正视力的效果,反而会对眼睛造成伤害。属严重不合格。
3.厚度偏差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合格主要是由于镜片的实际厚度偏离了出厂时所标注的厚度,而加工员在加工前未进行加工前检查,检验员又没有把好关造成的。该项不合格将对眼镜镜片的安全性造成影响,镜片因此易碎,给安全使用带来隐患。属严重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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