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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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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印发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全国质检系统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整体推进具有质检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质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加强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党中央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对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工作规划》高度重视,紧密结合质检部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要求,要深刻理解《工作规划》的基本精神,全面把握贯彻落实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寓于质检事业的改革发展之中,贯穿于质检工作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认识和把握质检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既要全面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又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要把年度阶段性任务与5年规划目标结合起来,把每年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工作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检查指导,使贯彻落实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要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具有质检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基本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使质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作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对质检部门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实施办法》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对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着力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切实增强监督的有效性;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6个方面、72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总局党组成员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要求牵头单位要履行主抓职责,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相关任务和工作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同时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具体抓;要把相关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逐一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和具体责任。
    《实施办法》强调,各级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的政治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质检事业的改革发展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领导双责、目标双定、工作双抓、检查双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组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干部奖惩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致造成工作落空、出了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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