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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局四项措施推进出口竹木草制品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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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来,国家质检总局连续发布了《关于对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检函[2007]10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函[2008]69号),旨在提升出口竹木草制品产品质量,确保出口竹木草制品安全卫生。
    目前,温州地区有近100家出口竹木草制品企业,主要集中在龙湾、瓯海、乐清、平阳、苍南等地,规模出口的企业约占一半,而在这些企业当中,木制品企业又占了绝大多数。2007年,经温州局检验检疫合格出口的木制品(不包括木制玩具)3701批次,金额5986.7万美元,同比增长11.3%和14.0%,其中出口木家具批次和金额分别增长了26.0%和29.7%。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温州出口竹木草制品企业分布较为零散,规模普遍偏小,管理相对落后,人员素质欠高,部分企业跟注册登记的实施要求差距甚远。加上注册登记考核时间紧迫、企业数量众多,任务十分繁重,势必会对温州出口竹木草制品造成较大影响。
    针对这种现状,温州检验检疫局已经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的相关精神,参照两个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对温州实际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迅速拟订了应对措施,并对注册登记考核方案进行了仔细探讨。
    二是大力宣传,及时有效发布信息。国质检函[2008]69号意见征求稿和国质检检函[2007]1011号出台之后,温州局迅速将两个文件公布到外网,告知企业,并召集了温州地区近80家出口企业召开了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两个文件的政策要求,并提醒企业抓紧做好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考核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联合协会,共同做好宣贯工作。温州局将通知发放给各行业协会负会责人,通过各行业协会,进一步扩大宣传,引起企业的重视。
    四是多种途径,帮助做好应对工作。通过多种途径,认真做好企业注册登记的咨询工作。温州局在认真研究两个文件的基础上,对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作了梳理分析,使企业认识到自己的缺陷和不足,把握住整改的难点和重点,以期早日顺利通过考核,避免产品出口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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