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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床上用品实施集团购买质量监控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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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质检总局、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高校学生使用的床上用品实施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
《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分工,要求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监督供货企业把好产品出厂质量关;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共同加强监管;高校把好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质量关。
《通知》强化了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有关企业质量保证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通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开学前,还应重点加强对高校床上用品供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对高校床上用品实施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由各省质监部门及其所属省级专业纤检机构配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择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的合法企业,统一组织高校以招投标形式进行地区性集团预购或确定供货企业,提供合格产品供学生选购。
《通知》提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黑心棉”违法行为,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加大对高校周边销售的床上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加强对进校产品的质量抽查,严厉打击制售“黑心棉”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通知》还要求完善校内管理,加强宣传教育,防范“黑心棉”流入校园。高校应对自购自带床上用品入校的学生和家长提出警示,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对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进行登记备案,并报当地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备查。如涉嫌有质量问题,高校应督促学生及时更换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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