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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传达贯彻国务院“三定”规定工作会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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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关于总局新的“三定”规定。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新的“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全面履行质检工作职责。
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长江讲话,副局长支树平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副局长蒲长城、魏传忠,党组成员郭汝斌、孙大伟、刘平均、宋明昌出席。
李长江在讲话中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质检总局的“三定”规定明确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要深刻领会总局新的“三定”规定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新的“三定”规定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为推进质检事业新发展提供了新契机。对今后一个时期质检工作的改革发展明确了责任,指明了方向,强化了职能,拓展了空间。
二要准确把握总局“三定”规定的精神实质。新的“三定”规定体现出了五个方面的突出特点,即进一步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了权责一致,进一步突出了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体现了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全局干部职工的当务之急是认真学习、贯彻新的“三定”规定,掌握精神,把握实质,加倍努力,履行职责。更加振奋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要全面履行总局“三定”规定的各项职责。履行好“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完成好“三定”规定交给的任务,是全局每一位干部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按照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牢牢把握好十二项重点工作,即:充分发挥质量宏观管理职能;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认真做好口岸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工作;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做好认证认可的统一管理工作;统筹做好标准化工作;抓好计量等基础性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加强质检国际合作与交流;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抓好垂直管理和业务领导工作。
四要认真抓好总局“三定”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总局机关和两委的全体同志,都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珍惜局面,加倍努力。在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任务、承担责任。针对新的“三定”规定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谋划好今后的工作思路,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要求,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要树立开拓创新、服务第一的理念。按照新的“三定”规定赋予的新的职责,始终保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兼顾、协调配合。以大局、全局为重,找准自己的定位,做好自己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总局和两委处以上干部,在京直属挂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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