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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部分食醋标签误导消费 近两成酱油醋不合格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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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辽宁省质监局公布了对酱油和食醋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沈阳、大连等全省14个地区的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合格74批次,有近两成的酱油食醋不合格,而生产企业多集中在中小企业。
个别酱油原料偷工减料。本次共抽查50家酱油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合格39批次,实物质量合格43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8%。抽查不合格项为氨基酸态氮、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全氮、苯甲酸钠和产品标签。
据介绍,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指标之一,它代表酱油中氨基酸含量的高低,其含量越高,酱油的品质越好,鲜味越浓。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酱油中除水、食盐、不溶性物质外的其他物质的含量,是影响酱油风味的重要指标。苯甲酸钠是食品加工业中常用的酸性防腐剂,有防止食品变质变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长期食用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并易患上帕金森氏症和其他神经系统退化性疾病。
造成这些不合格项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降低成本,原料投入较少或使用低价的原辅料;二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三是企业对产品标签相关标准重要性认识不够或有意欺骗、误导消费者等。
抽查中发现,有部分食醋标签误导消费。在抽查的40家食醋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中,合格35批次,实物质量合格37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7.5%,较去年产品抽查合格率提高了9.5个百分点,产品质量稳中有升。本次抽查不合格项为总酸和产品标签。
总酸是反映食醋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指食醋酸度的高低,含量越高产品越酸。标签是向消费者明示产品的重要信息。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二是企业未严格按照工艺条件制曲发酵,或淋后过量加水;三是企业对产品标签相关标准重要性认识不够或有意欺骗、误导消费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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