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帮助 质量投诉 线索提供 网站导航
   —返回质量生活首页—
 
  送修物品频被调包 "验货"凭证亟待推行  
出处: 作者: 编辑: [2008-05-27]
------------------------------------------------------------------
送修的手机取回后,发现个别零件可能被换掉,手机功能下降;名牌手表接受维修后,镶嵌的钻石不翼而飞;送干洗店洗涤的贵重衣物,配饰出现丢失……随着近期因物品送修带来纠纷日益增多,工商、维权等部门在提醒消费者注意的同时,在维修行业推行“验货”凭证以减少调包纠纷。
    日前,鞍山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就接到这样一起投诉。市民王女士的水晶眼镜镜框出了点小毛病,在送到一家眼镜店维修后,拿回来时却感觉有些不一样。仔细检查后发现,原来是镜片变样了,而原来所配的水晶镜片价值2000元。对此王女士非常生气,希望12315指挥中心帮助索赔。
    但指挥中心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表示,由于王女士没有任何凭证可以证明送去的眼镜为水晶镜片,且在修理过程中,王女士作为当事人并不在现场,并没有见到“调包”的事实。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12315指挥中心也是爱莫能助。
    类似纠纷并不少见。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消费投诉部负责人介绍,维修纠纷小到钟表、首饰,大到家电、汽车,由于很多维修都需要一定时间,当事人不可能一直守在现场,因此出现个别零件调包、丢失情况后,双方很难说清楚,调解十分困难。
    面对类似纠纷,鞍山市工商、消协等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接受维修等服务时,尤其要对钟表、手机、首饰等小件贵重物品应多加注意。建议当事双方先对送修物品进行“验货”,哪些部位已经磨损,有哪些饰物应加以说明等,在双方已初步确认物品信息的情况下,还应留下书面凭证。
    据介绍,目前鞍山已有维修商家向消费者提供《顾客确认书》,即将物品的送修原因、现状等信息一一列出,并由当事双方签字确认,照此做法可减少由于口说无凭而导致的纠纷。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窗口
 
关于浙江质量网   广告服务   服务条款   欢迎合作   电子邮局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机构介绍      
客服电话:8006571076  服务质量投诉:0571-85786560  质量网行风举报:0571-85786911
主办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技术支持:浙江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7-2009 cnzj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