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染发剂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江西、福建等7个省、直辖市52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6%。其中,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稳定,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此次抽查依据QB/T1978-2004《染发剂》、GB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以及产品明示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染发剂产品的染剂pH、氧化剂pH、氧化剂浓度、耐热、耐寒、染色能力、对苯二胺、邻苯二胺、间苯二胺、铅、汞、砷以及标签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此次抽查产品的染剂pH值、苯二胺、铅、汞、砷等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检测项目全部合格。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氧化剂pH不合格。QB/T1978-2004《染发剂》标准规定,染发剂产品的氧化剂pH为1.8~5.0。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氧化剂pH超过标准规定的要求。使用氧化剂pH超标的染发剂,达不到染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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