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6月22日专电(记者叶健)山西省卫生监督部门近日公布了30种常用美白、祛斑产品的抽查结果,其中,有8种产品的标签不符合规定,混充特殊类化妆品,有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据介绍,这些产品分别是:莱姿竹盐系列显效嫩白霜、莱姿竹盐立即美白霜、名爽亮采净白面贴膜、缔美奇高保湿活肤美白霜、韩尚美净化美白粉底液、芙水晶莹美白系列晶莹保湿美白霜、希伯雅美白保湿润肤霜、澳芙莱芦荟美白营养霜。
专家表示,化妆品按照功用不同,可以分为普通、特殊两大类。此次卫生监督部门抽检的样品来自太原市、忻州市、晋城市的19个化妆品专卖店,均属于普通类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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