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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认监委批准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实验室等5家单位通过检查机构资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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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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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批准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实验室、机械工业电工材料及特种线缆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六检测所、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设工程检查鉴定中心等5家单位通过检查机构资质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认监委批准这5家单位通过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在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查服务能力范围内,检查报告上可使用“CMA”标志。
国家认监委要求这5家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查结果公正、科学、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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