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鉴定简介
一、 背景 心理咨询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随着我国社会变革和经济转轨的进一步发展深化,每个人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竞争日益激烈,高速前进的社会和人文环境对大众的心理素质已经成为一种现实的挑战。 为满足社会需求,规范心理咨询行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心理卫生领域的专家,制定颁布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并编写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二、 组织实施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的领导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负责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
三、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心理咨询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毕业的学生,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心理咨询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六、鉴定的方式
全国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阅卷的方式组织。
培训费用
报名费:50元/人。培训费用全国统一价:三级:4380元/人,二级:5380元/人。
书费、资料费:三级:160元/人,二级:192元/人。鉴定费:二级715元/人 三级215元/人。